2015年是学校建校65周年暨长清湖校区启用十周年,为增强师生爱校荣校意识,弘扬传承新校区建设精神,展现长清湖校区建设发展新貌,长清校区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师大报社联合举办2015年师大之春系列活动之“美丽家园”纪念长清湖校区启用10周年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山东师范大学全体教职工、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作品内容题材
作品要紧紧围绕纪念长清湖校区启用10周年主题,回顾长清湖校区发展建设的艰辛历程、辉煌成就,展现师大人“胸怀理想、顾全大局、不畏艰难、不负众望、顽强拼搏、众志成城”精神风貌。作品内容可为反映建设者、教职工、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场景照,也可为展现长清湖校区风貌的风景照。作品必须以长清湖校区为内容背景或主题。
三、作品要求
1、风景、人物等各类题材的艺术摄影,或有价值的新闻摄影,彩色、黑白的数码照均可,独幅与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均可,每人限报作品5张(或组照2组)。
2、参展作品格式需为JPG格式,像素在4000×3000以上,作品按照“单位+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3、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不得使用电脑软件制作或合成,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投稿要求
1、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
2、提交方式:各学院师生以团总支推荐形式统一上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投稿。各团总支要在接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设定专门邮箱搜集整理上报作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征集作品分教工组、学生组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压缩后以“ΧΧ学院摄影作品”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tw@sdnu.edu.cn。其他单位教职工参赛可按照要求直接发送至上述邮箱。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投稿截止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稿件进行评选,评出入展作品若干件;与此同时对展览作品进行评奖,按照教工组和学生组分别评出摄影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宜
1、望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发动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参展作品要求原创原件,纪实类摄影作品须忠实于原事件,图片一经选用,使用权、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长清校区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工会 团委 师大报社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