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保证学院健康发展,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师生的支持和参与。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学院领导班子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每学年向全院教职工作进行述职述廉,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和报告,接受全院教职工评议,评议结果向学校报告,并在学院通报。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
六、领导班子和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未能履职尽责,依据责任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学校,予以责任追究,追责情况向学院教工通报。